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规定是什么?
1、辩护律师持“三证”即可需要在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,除风险国家安全犯罪、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外,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无需经过侦查机关批准。
2、辩护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及犯罪嫌疑人知道案件有关状况,有权向侦查机关提出建议,从而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。在侦查阶段,律师还可以就其知道的案件状况与侦查机关交流,从而帮助侦查机关明确侦查方向,准确惩罚犯罪。
3、看守所负有准时安排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义务,并且立法对上述时限予以明确规定,看守所安排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间大为缩短。
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方法上的秘密性,不再需要侦查职员陪同,不被监听,有益于律师和犯罪嫌疑人之间充分交流,相互信赖,从而更好地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。
引使用方法条
律师法